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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和推广“锡林郭勒统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锡盟统计局

锡统办字〔2015〕28号

 

各旗县市(区)统计局、局属事业单位、盟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盟服务型统计建设,盟局于2015年4月正式开通了“锡林郭勒统计”微信公众号,成为盟局利用新媒体发布统计数据、普及统计知识、展示统计风采的全新传播平台。该微信平台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和完善,关注度逐步提升,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形象,现就公众平台的关注和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注对象及关注方式

一)关注对象。各级统计部门、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关注,并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予以关注。

(二)关注方式。个人注册微信账号后,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关注:一是扫描下图“锡林郭勒统计”二维码;二是“查找微信公众号”,搜索“锡林郭勒统计”;三是“添加微信号”搜索“xmtongjiju”。

 

二、信息推送

“锡林郭勒统计”推送主要内容为全盟统计数据、统计常识、统计热点、统计人风采以及公众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等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通“锡林郭勒统计”公众平台,是统计工作掌握新媒体宣传主动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盟统计系统努力办好服务型统计的重要载体之一。各旗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推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关注工作,并通过他们对每期信息的转发、分享和评论,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最大限度地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要求各旗县统计局关注用户应不低于本单位职工的80%,盟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到全覆盖。

(三)积极投稿。各旗县统计局要动员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强化沟通交流,加强资源共享。投稿内容可以是统计信息、典型经验、典型人物、统计热点等,官方微信发稿等同于在盟局官网发稿,列入年底考核指标。对于投稿踊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盟局将予以通报表彰。投稿方式可以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直接发送给“锡林郭勒统计”,或与盟局李栋联系;电话:18647927800 邮箱:lidong0479@163.com。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