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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锡盟民营经济增势稳健韧性凸显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2023年,全盟精准有力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等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将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民营经济稳步恢复,高质量发展有效推进,全盟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重点领域民营经济运行情况

  (一)民营市场主体彰显活力,主体数量优于全区。2023年,全盟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5.08万户,比上年增长17.6%,增速较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占全盟市场主体户数的99.5%,占比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户数分别为11.78万户、2.68万户和0.62万户,比上年分别增长17.7%19.7%8.8%,增速分别较上年提高3.91.94.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吸纳从业人员40.63万人,比上年增长13.2%,增速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就业人数分别增长15.2%12.2%9.1%,增速分别较上年提高5.01.86.1个百分点。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150.8户,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1.4户。

  (二)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快于GDP,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全盟民营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8%,高于上年7.4个百分点。快于GDP增速2.8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46.3%,拉动GDP增长4.4个百分点。其中三次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分别为6.6%11.8%7.6%。三次产业占比由大到小呈现“二三一”态势,比重为30.137.132.8,第一产业占比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比分别较上年提高0.30.8个百分点。

   (三)民营工业两位数增长,对规上工业贡献过半。2023年,全盟民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6%,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0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的18.9%,较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超50%。其中,民营规模以上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分别比上年增长48.2%41.3%20.1%

  (四)民营消费市场占比超八成,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贡献率达172%2023年,民营消费品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增速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的83.8%,高于同期5.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达到17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8.1个百分点。

  (五)民营服务业承压运行,文化娱乐业增势强劲。2023年,全盟民营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3.89亿元,比上年下降0.7%,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4.4%。从行业门类看,全盟抢抓旅游市场全面复苏机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高速增长,比上年增长60.1%;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分别比上年增长25.1%9.6%3.3%1.7%

  二、民营经济需关注的问题

  (一)优势产业缺乏竞争力,百强企业数量少。2023年民营企业百强榜我盟仅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榜,位居排行榜第 39位,排名位次较2022年下跌10位次。从地区分布蒙东地区五盟市上榜企业以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居多,而我盟作为国家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未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上榜。从经济总量2023年我盟GDP总量(1185亿元)居全区第7位,位于巴彦淖尔市(1161亿元)、乌兰察布市(1085亿元)、乌海市(713亿元)、兴安盟(703亿元)和阿拉善盟(405亿元)之前。而在2023年公布的民营企业百强榜单中,我盟上榜企业数量仅排在阿拉善盟(无上榜企业)之前,与巴彦淖尔市(上榜企业5户)、乌兰察布市(5户)、乌海市(10户)和兴安盟(2户)相比尚存在差距。

  (二)民营企业起步偏晚,大中型企业数量少全盟规模以上工业、贸易业、建筑业和服务业民营企业户数分别为150户、116户、70户和35户,合计371户,占规上企业数量比重超七成。从成立时间看:企业成立时间20以上的48户,仅占12.9%;成立10-20年的98户,占比26.4%,成立5-10年的108户,占比29.2%;成立5年以下的117户,占比31.5%从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333户,占比高达89.8%;中型企业37户,占比为10.0%;大型企业仅1户,占比为0.2%

  (三)民间投资增长乏力,大型项目接续不足。2023年,全盟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10.8%,降幅较上年扩大10.2个百分点,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5.0个百分点。其中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额比上年下降15.0%,下拉民间投资10.8个百分点;500-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额比上年下降14.1%,下拉民间投资0.7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培养行业领军企业。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培育优质民营企业应从“培优育强,厚植民营经济发展优势”“要素赋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发力,持续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选精培优的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全区百强目标和种子企业,争得自治区百强民营企业的更多席位,并其充分发挥重点领军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盟内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梯队培育优质企业。鉴于我盟小微企业占比高的现状,应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工作,鼓励各地区依法依规出台相应政策,支持优质小微企业发展成长。一是落实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建立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二是精准识别小微企业的引才需求,进而通过高质量的人才服务,提高人才供给速度,协调人才分布均衡性,补平人才“洼地”,是促进科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三是推动小微企业主动对接龙头企业需求,积极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生产、分配、流通等环节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

  (三)提早谋划储备大型项目。一是加快开工项目入库。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对计划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要倒排时间,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入库纳统。二是持续抓好在库项目推进工作。及时梳理并解决制约在库进展缓慢的、推进不及预期的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加速项目进展。三是谋划项目不放松。形成“谋划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良性发展格局,推动全盟民间投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