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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锡盟牧区概况及牧民收入现状
(一)牧区概况
目前在锡盟所属的十二个旗县市中,有九个是纯牧业地区,全盟共辖39个牧区苏木(镇)、570个嘎查。2007年末,牧民人口20.50万人(不含同属牧区的国营农牧场,下同),占农牧民人口和全盟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44.9%和20.2%。现有可利用天然草牧场2.5亿亩,占全盟可利用草场总面积的93.6%,牧民人均占有1219亩。据第二次全盟农牧业普查资料,2006年未全盟大牲畜和羊存栏802.91万头(只),其中牧区牧民经营约667.22万头(只),占全盟存栏总量的83%左右。2007年6月末,全盟大牲畜和羊存栏1437.25万头(只),其中牧民经营1190.61万头(只),人均占有57.9头(只)。其中以牛为主的大牲畜78.17万头(匹),羊1112.44万只,折合羊单位1503.29万只,牧民人均73.2只。全年大牲畜和羊出栏818.29万头(只),牛羊肉总产量18.16万吨,其中85%左右为牧区牧民所提供。
(二)牧民民收入现状
2007年,锡盟牧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人均12400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人均10947元,占全部总收入的88.3%。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人均分别为472元、317元和664元,占全部总收入比重分别为3.8%、2.5%、和5.4%;牧民人均纯收入5009元,比2000年和2003年分别增长43.0%和63.6%,年均分别递增5.2%和13.1%。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3592元,占全部纯收入的71.7%,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人均分别为472元、317元和628元,占全部纯收入比重分别为9.4%、6.3%和12.6%。
二、牧民收入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收入水平不高,收入差距扩大。
●牲畜饲养规模压缩,牧民增收难度加大。
●牧业收入比重过大,增收渠道狭窄。
●家庭生产经营费用支出过大,所占比重居高。
(一)总体收入水平不高,与全区平均水平差距扩大。2007年,锡盟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9元,比5510元的全区平均水平低501元,居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之后,在全区有牧民收入的8个盟市中居第6位,比居前三位的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呼伦贝尔市分别低1775元、1199元和886元,属中低收入水平地区。
从与全区收入水平差距变化情况看,也呈现扩大态势。1999年锡盟牧民人均纯收入为3188元,比2698元的全区平均水平多620元。到2007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9元,比5510元的全区收入水平少501元,8年间差距扩大了1121元,年均扩大140元。从近年来看,与全区收入水平差距也由2003年的-140元增加到2007年的-501元,4年间差距扩大了361元,年平均扩大90元。
(二)牲畜饲养规模逐年压缩,牧民增收难度加大。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面对急剧恶化的草原生态环境,锡盟切实加强生态恢复与保护力度,大力压缩牲畜饲养规模,努力实现草畜平衡。2007年6月末,全盟大牲畜和羊存栏1432.33万头(只),比历史最高年份1999年的1810.95万头(只)减少378.62万头(只),降幅达20.9%。其中牧区牧民经营数量由1999年的1468.83万头(只)压缩到2007年的1190.61万头(只),减少278.22万头(只),下降18.9%,折合羊单位则减少498.13万只,下降24.9%。受此影响,全盟牧民人均纯收入直接减少1098元左右,年均减少138元。因此,牲畜头数的减少是导致锡盟牧民收入水平近年来增长相对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据有关部门规划,到“十二五”期间,全盟牧区牲畜存栏将控制在1000万头(只)以内,其中牧民经营牲畜为850万头(只)左右,比2007年再减少341万头(只),牧民增收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三)牧业收入比重过高,增收渠道狭窄。2007年,在锡盟牧民家庭全部总收入中,来自畜牧业总收入人均10579元,占全部总收入的85.3%,占家庭经营总收入的96.6%,比75.5%和83.6%的全区平均水平分别高9.6个和13.0个百分点。来自畜牧业的纯收入人均3317元,占全部纯收入的66.2%,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92.3%,比65.9%和80.6%的全区平均水平分别高0.3个和11.7个百分点。畜牧业收入比重过大和收入来源渠道狭窄,是导致锡盟牧民收入水平居低和增长趋缓的另一主要原因。
(四)家庭生产经营费用支出过大,所占比重居高。
2007年,锡盟牧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总额达6640元,比人均5235元的全区水平多1405元,高出26.8%。占家庭经营总收入比重为60.7%,比50.8%的全区水平高9.9个百分点。受此影响,直接导致全盟牧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比全区水平减少1084元。从草原生态环境和畜牧业生产条件与锡盟相近的呼伦贝尔市来看,2007年该市牧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只有4114元,占家庭经营总收入的比重仅为38.6%,比锡盟低了22.1个百分点。仅此一项,就使得锡盟牧民在家庭经营总收入与呼伦贝尔市基本相当的情况下,纯收入直接减少了2419元。
此外,由于锡盟牧户畜牧业生产用房、网围栏、机电井和牧业机械等生产性固定资产数量多,价值总额大,致使折旧额偏高。2007年牧民人均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达712元,比577元的全区水平多135元,由此直接冲减家庭经营纯收入135元左右。
三、锡盟牧民收入持续增长潜力及增收额分析测算
从目前锡盟牧民收入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看,实现增收面临较大困难与诸多制约因素。但是今后随着中央对“三农”问题的空前关注,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随着全盟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经济实力与支牧反哺能力的显著增强,以及“两转双赢”战略的加快推进,锡盟牧民增收途径将不断增加,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增收力度不断加大。现依据第二次全盟农牧业普查资料、统计部门现有统计调查资料,并结合典型调查、重点调查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划和政策等,对“十一五”后期以及“十二五”末期全盟牧民收入增收途径及潜力进行简要的分析测算。具体增收途径与潜力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调整结构、加快良改,靠转变生产方式增收。
●创新机制、合作互利,靠转变经营方式增收。
●推进转移、减少人口,靠提高资源占有量增收。
●增强实力、强化反哺,靠增加转移性收入增收。
●科学理财、创收增值,靠增加财产性收入增收。
●依托品牌、拓展市场,靠提高畜产品价格增收。
●集约经营、算帐养畜,靠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增收。
(一)调整结构、加快良改,靠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增收。
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来,锡盟盟委行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牧区工作全局,把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转移农村牧区人口、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草原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主要内容的“两转双赢”战略。在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方面,几年来,通过以增大(牛)压小(羊)为主的畜种结构调整,以加快畜群周转和早出栏快出栏为主要目标的接冬羔早春羔,以大力发展荷斯坦奶牛和西门塔尔肉乳兼用牛为主的强化良改,以及以乌珠穆沁羊和苏尼特羊等地方良种牲畜提纯复壮为主要内容的提质增效等重大举措的实施,在大牲畜和羊饲养数量逐年减少的情况下,畜牧业生产效益得到明显提高,牧民收入呈现持续较快增长。2007年牧民来自畜牧业纯收入人均达到3317元,比2003年增加966元,年均增长9.0%。6月未牲畜存栏每只羊单位当年平均实现畜牧业纯纯收入45.35元,比2003年增加14.21元,年均增加3.55元,年均增长9.9%。在“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期间,锡盟仍将坚定不移地继续大力推进“两转双赢”战略,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据有关部门规划,到“十二五”时期,全盟牧区6月未牲畜存栏将控制在1000万头(只)以内,比2007年减少370.5万头(只)。其中以牛为主的大牲畜将增加到210万头左右,比2007年增长1.5倍。在大牲畜存栏中,以荷斯坦奶牛和西门塔尔肉乳兼用牛为主的良种畜比重达到50%左右,比2007年提高30.0个百分点。在“十二五”期间全盟牧区牲畜存栏总数中,牧民经营牲畜约为900万头(只)左右,折合1656万个羊单位。据测算,按照2007年6月末锡盟牧民经营牲畜平均每个羊单位年实现牧业纯收入比2003年年均增加3.55元水平计算,到2015年,每个羊单位实现畜牧业纯收入可提高到73.75元。牧民来自畜牧业纯收入人均可达到5943元,比2007年增加2626元。剔除主要畜产品价格上涨因素,因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经济效益提高而使牧民人均增加畜牧业纯收入1786元,年均增加223元,年均增长5.5%。
(二)创新机制、合作互利,靠转变畜牧业经营方式增收。
目前锡盟牧区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仍是以大而全小而全的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为主,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尚处在 起步阶段。2007年6月末全盟4.64万个有畜牧户户均饲养牲畜仅为257头(只)。其中户饲养规模50头(只)以下有0.45万户,51—100头(只)有0.87万户,101-200头(只)有1.15万户,分别占有畜户总数的9.7%、18.8%和24.8%。在“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培育与发展以联户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科学合理的调整配置牧区劳动力资源,使更多的劳动力从低效率的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在本乡镇或外出从事各种劳务和发展二、三产业而实现增收。据测算,如果经过努力,到“十二五”期末,锡盟牧区现有4.64万个养畜户中有40%的少畜户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实现联合经营,可直接节约畜牧业劳动力3.84万人。按每个劳动力平均每年实现工资性和二、三产业等非牧纯收入15000元计算,牧民人均可增收2803元,年均增加35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增收额可达1962元,年均增加245元,年均增长23%左右。
(三)推进转移、减少人口,靠提高资源占有量增收。
大力转移牧区人口,逐步减少牧区常住人口数量,相对提高人均畜牧业资源占有量,是确保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手段与措施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自2001年至2007年的6年间,锡盟通过大力实施“围封转移”和“两转双赢”战略,累计转移牧区人口3.63万人,年均转移0.61万人,牧民人均占有草场面积增加183亩,提高17.9%,6月末人均拥有大牲畜和羊存栏增加13.5只羊单位,增长17.7%。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86元,年均增收98元,占增收总额的29.2%。在“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期间,随着锡盟草原生态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以及人口转移能力的增强,牧区人口转移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继续减少。如果按照2001-2007年年均0.50万人转移速度计算,到2015年,锡盟牧区人口将再净减少4万人左右,牧民人均占有草场面积比2007年可再增加290亩左右,6月末人均牲畜存栏占有量增加17.6只羊单位。由此,牧民人均可增加纯收入802元,年均增收100元。
(四)增强实力、强化反哺,靠增加转移性收入增收。
近年来,随着锡盟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财力的显著增强,对牧区草原生态保护、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等方面的政策性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牧民转移性收入明显提高。2007年全盟牧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628元,比2003年增加484元,增长3.4倍,年均递增44.5%。在“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期间,依托以资源开发转化为主的工业经济的强劲拉动,锡盟经济特别是财政实力将得到更大的发展与增强,对畜牧业的反哺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在此基础上,通过扩大财政性补贴扶持范围与提高补贴标准等措施,有效增加牧民转移性收入。据测算,到“十二五”末期的2015年,全盟牧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可达到2700元左右,比2007年增加2072元,平均每年增加259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其中由于在牧区全面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达到退休年龄的牧民发放退休金,牧民人均可增加转移性收入600元左右。由于全面推行牧区合作医疗,牧民人均可增加转移性收入320元左右。由于增加草牧场禁牧、休牧、轮牧等生态补偿(贴)和购买良种畜、牧业机械以及农用燃油等政策性补贴,牧民人均可增加转移性收入800元左右。因扩大低保特困救助范围及提高救助标准,牧民人均可增加转移性收入120元左右。
(五)科学理财、创收增值,靠增加财产性收入增收。
财产性收入是当前特别是今后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07年,锡盟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31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3%。到“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期间,随着全盟牧区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与规范政策的落实,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各种矿产资源开发的进一步加快,以及牧民家庭财产的显著增加与理财增值意识的增强,以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租金或股权收益、征用补偿收入以及储蓄利息和股息红利等收入为主的财产性收入将得到明显增加。据测算,到2015年,全盟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可达到1300元左右,比2007年增加983元,年均增加123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其中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人均可达到610元,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60%左右。
(六)依托品牌、拓展市场,靠提高畜产品价格增收。
依托纯天然无污染的畜产品品牌效应,使得近年来锡盟以牛羊肉和鲜奶等为主的畜产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稳中有升,是拉动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今后,随着全盟畜牧业产业化推进的步伐加快,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锡盟畜产品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价格也将随之提高。据测算,按照近年来全盟主要畜产品价格年均上涨5%左右水平计算,到2015年,因价格上涨因素牧民人均纯收入可增加840元左右,年均增加105元。
(七)集约经营、算账养畜,靠降低家庭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增收
当前,不计成本的粗放式经营,仍是锡盟牧区多数牧户生产经营方式的基本特征,也是导致家庭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占总收入比重居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到“十一五”后期及“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实施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推行畜牧业生产成本效益核算制度,实行算账养畜,努力降低畜牧业生产成本与交易费用。据测算,如果未来8年全盟牧民家庭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占总收入比重按年均下降0.6个百分点计算,到2015年,其比重可在2007年60.7%的基础上累计下降4.8个百分点。由此,可直接增加牧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525元,年均增加66元。
以上七项增收总额合计9811元,再加上5009元的2007年实际收入额,到“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锡盟牧民人均纯收入预期水平可达到14820元,比2007年增长1.96倍,8年年均增加1226元,年均递增14.5%。其中到“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7819元,比2007年增加2810元, 3年年均增加937元,年均递增16%左右。2015年比2010年年均增加1400元,年均增长13.6%。
2015年比2007年锡盟牧民纯收入增收额测算一览表
单位:元/人
|
2015年 |
其中:2010年 |
|||
增收额 |
比重(%) |
年均增加 |
增收额 |
年均增加 |
|
合 计 |
9811 |
100.0 |
1226 |
2810 |
937 |
1、转变生产方式增收 |
1786 |
18.2 |
223 |
511 |
170 |
2、转变经营方式增收 |
2803 |
28.6 |
350 |
804 |
268 |
3、转移人口增收 |
802 |
8.2 |
100 |
230 |
77 |
4、转移性增收 |
2072 |
21.1 |
259 |
593 |
198 |
5、财产性增收 |
983 |
10.0 |
123 |
281 |
94 |
6、提高价格增收 |
840 |
8.6 |
105 |
242 |
81 |
7、降低成本费用增收 |
525 |
5.3 |
66 |
149 |
49 |
四、确保锡盟牧民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对策措施
千方百计增加牧民收入,确保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是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全盟推进牧区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有效解决“三牧”问题的关键,也是衡量各级党委政府牧区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在“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间,应坚持内挖潜力,外拓空间,广辟渠道,创新机制的方针,在经营性增收、产业增收、劳务增收、社保增收、转移性增收、财产性增收等方面做大做足文章,切实提高牧民增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全力推进“两转双赢”战略,并不断取得实效,确保牧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增收,转变经营方式增收,转移牧区人口提高人均资源占有量增收和降低畜牧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增收;二是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地方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快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三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切实加大支牧反哺力度,有效提高城镇和二、三产业接纳牧区转移人口能力,确保牧民转移人口增收和财政性转移增收;三是要加快建立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牧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加大低保特困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不断提高保障与救助标准,确保转移性收入的持续增长;四是规范和创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偿原则,鼓励牧民以转包、出租、置换、转让、抵押和股份合作等形式,加快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多方面促进牧民增收,特别是财产性收入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