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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摸清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改增税负率上升原因,深入了解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锡盟统计局按照区局统一安排,对规模以上服务业税负率上升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且将调查范围在区局要求的4个行业10户企业基础上,扩大到规模以上服务业全部税负率上升企业,共涉及10个行业21户企业。
一、基本情况
前4个月,全盟规模以上服务业21户税负率上升企业合计完成主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58.7%,占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8.4%;合计完成税金1058.9万元,同比增长1.4倍,占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税金比重的28.8%。21户企业税负率达到4.45%,比上年同期提高1.49个百分点,高于全盟规模以上服务业的4.38%税负率0.07个百分点。(详见附表)
二、导致税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一)纳税人资格变更导致的企业税负率升高。个别企业由于营业收入的增加,纳税人资格由2016年的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2017年的一般纳税人,相应税率由3%上升到6%。如,1户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
(二)可抵扣项目少导致的企业实际税负率增加。调查显示,实行营改增后,服务类型企业由于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较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进项税,难以享受到进销相抵的优惠政策,导致这部分企业实际税率不降反升。如,专业技术服务业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尤为突出。
(三)会计制度调整导致的税负率波动。据企业反应,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要求,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重分类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部分企业依规对相应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将管理费用中的税金重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这无形中加大了该税种的计税之基,导致该类企业实际税负率有所上升。特别是2013年实行营改增的交通运输业表现突出。如,航空运输业和装卸运输代理业税负率都在10%以上,分别高于去年同期10.45和9.87个百分点。
(四)各业务收入结构改变导致的税负率增加。部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企业经营业务多样,且不同年度间会随市场需求状况而有所侧重,导致这些企业的实际税负因行业起伏而波动。如,公共设施管理企业中运输服务设施修缮服务增值税按11%收取,保洁服务按6%收取。道路运输业企业增值税煤炭销售按17%收取、运输11%收取、装卸6%收取。
(五)个别企业对税金指标理解不够准确。个别企业在报送《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表》时,企业人员误将“应交增值税”指标错认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其中项,导致该指标在“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两个指标中重复统计,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计税基础,导致企业税率的统计性增高,而非财务性增高。如,1户物业管理企业,1-4月错误填报税率达到8.7%,修正后实际为5.7%,与上年持平。
三、企业心声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被调查的21户企业税负率有所上升,但大家都能比较客观的去看待,认可并支持营改增政策,认为这是经营过程中的偶发现象,并非政策本身存在问题。同时认为,各级税务部门应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简化企业每月缴税程序,提升上报系统网速,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企业,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