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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21 来源: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锡林郭勒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7

根据锡林郭勒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391个,比2018年末增加5973个,增长32.43%;产业活动单位27117个,增加5315个,增长24.38%;个体经营户72473个,增加8345个,增长13.01%(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391

100

  企业法人

18986

77.84

  机关、事业法人

2411

9.88

  社会团体

613

2.51

其他法人

2381

9.76

二、产业活动单位

27117

100

第二产业

4607

16.99

第三产业

22510

83.01

三、个体经营户

72473

100

第二产业

5534

7.64

第三产业

66939

92.3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7568个,占31.0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219个,占13.2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914个,占11.9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760个,占46.5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862个,占13.61%;住宿和餐饮业9663个,占13.3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4391

100

72473

100

农、林、牧、渔业*

134

0.55

16

0.02

采矿业

300

1.23

2

0.003

制造业

1686

6.91

4035

5.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6

1.21

0

0

建筑业

2087

8.56

1582

2.18

批发和零售业

7568

31.03

33760

46.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95

4.90

9862

13.61

住宿和餐饮业

344

1.41

9663

13.3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2

1.77

180

0.25

金融业

79

0.32

--

--

房地产业

1064

4.36

54

0.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14

11.95

2369

3.2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84

4.03

238

0.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1

1.40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8

2.16

9083

12.53

教育

550

2.25

328

0.45

卫生和社会工作

304

1.25

459

0.6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6

1.50

842

1.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19

13.20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3793人,比2018年末增加32553人,增长15.4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3752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5480人,增加4462人,增长7.3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78313人,增加28091人,增长18.7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794人,占20.83%;批发和零售业22726人,占9.32%;采矿业22498人,占9.23%(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43793

93752

128873

62900

农、林、牧、渔业*

352

75

103

--

采矿业

22498

2718

39

6

制造业

21257

5880

8957

35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34

1934

0

0

建筑业

13373

2991

2958

513

批发和零售业

22726

9591

51993

282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360

2560

11651

1351

住宿和餐饮业

3819

2372

27168

172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72

1509

369

123

金融业

10934

6624

--

--

房地产业

12048

5906

116

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77

4170

3387

82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163

2565

450

25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80

1689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4

1137

17361

8343

教育

21412

14634

1284

105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399

8029

1110

6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61

1360

1927

78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794

1800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从事铁路运输业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表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包括自治区直管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6.4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012.63亿元,增长47.6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72.48亿元,增加1648.10亿元,增长70.9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3.99亿元,增加364.53亿元,增长19.19%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89.08亿元,2018年末增加1232.04亿元,增长44.6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09.02亿元,增加1113.36亿元,增长62.0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80.06亿元,增加300.68亿元,增长38.58%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87.85亿元,比2018年增加919.94亿元,增长95.0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226.76亿元,增加616.59亿元,增长101.5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61.09亿元,增加303.35亿元,增长84.80%(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236.47

3989.08

1887.85

农、林、牧、渔业*

1.91

1.02

0.76

采矿业

1627.15

1124.80

490.67

制造业

490.68

530.05

306.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03.05

1159.26

349.71

建筑业

160.86

103.20

81.87

批发和零售业

316.73

270.54

475.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8.06

75.79

34.29

住宿和餐饮业

14.70

10.46

5.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04

26.32

17.38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307.99

272.72

63.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9.33

226.18

38.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7.62

56.03

10.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5.80

29.72

6.9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53

4.21

2.63

教育

90.76

22.03

1.0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1.32

19.03

1.4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86

5.12

1.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1.08

52.6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无分盟市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从事铁路运输业活动的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

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