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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索引号:01165907-0/2017-000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统计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报告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成文日期:2017-09-08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9-08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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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08 00:00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盟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盟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盟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盟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全盟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盟情盟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各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盟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盟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和指导全盟各旗县市(区)统计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盟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盟委、盟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盟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旗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全盟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盟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盟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旗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盟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盟委、行署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锡盟统计调查中心,锡盟统计普查中心,事业单位1个,锡盟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3名。现实有在职人员54名,退休人员24名,遗属2名,年末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安排890.95万元,本年调整预算228.81万元,其中:1.购置微型遥控无人机150万元;2.购置采购图像识别软件45万元;3.追加丧葬费抚恤金14.62万元;追加增人增资工资19.19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324.53万元,支出总计1,324.5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9万元,下降0.8%;支出减少10.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减少“三公”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2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7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44万元,占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3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05万元,占91.4%;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8.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3.08万元,支出总计1,323.0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68万元,下降0.2%;支出减少2.68万元,下降0.2%。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3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1万元,占91.4%;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8.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4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务变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21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8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预算的7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18万元,完成预算的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加强三公经费控制;二是上级统计部门调研次数较上年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8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车均运维费23.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29万元,接待36批次,共接待155人次。主要用于1.上级业务部门调研2.上级业务部门对基层统计部门监督检查。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34万元,比2015年减少82.46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是:1.严格公务用车。2.规范机关培训会议,节约经费开支。3.严格控制印刷数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比2015年增加18.66万元,增长229.2%,主要原因是:1. 增加了全国第三次农牧业普查工作任务的采购。2.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购置相关设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申报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项目三个:全盟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决算公开表中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是空表,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云骥    联系电话:0479-8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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