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长足发展,特别是2003年“蓝旗会议”以来, 苏尼特左旗国民经济发展迅猛,全旗经济和城乡居民收入随着全国、全区、全盟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长期以来受历史、地理、人文、管理体制、经济结构、投资规模、财政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全国、全区、全盟的水平相比,全旗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虽然得到了较大提高,但还存在很大差距,问题仍很突出,为此,根据城镇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应采取的对策建议,特分析如下:
一、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情况
2003~2007年全旗GDP平均发展速度为25.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2.2%,城镇居民收入也快速增长,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达到19.4%,考虑价格因素后仅为11.3%,大大低于GDP增速14.2个百分点,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速50.9个百分点,显然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够协调。
2007年全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704元,同比增长27.9%。从其构成来看,一、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357元,同比增长28.1%,增加1613元,增加额占家庭总收入增加额的70.3%,主要因素是:1、机关事业单位年初兑现了2006年7月国家出台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政策并补发了工资;2、行政机关从2007年7月起提高了工资标准;3、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职工收入有所提高。4、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城镇个体经营者和被雇者不断增加,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机制的建立,各类企业的增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增多,使就业人口和就业领域不断拓宽,拉动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二、经营性收入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个体户和各类企业户数和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养殖貉子和养兔的户数大增,成为2007年城镇居民经营收入的一个亮点。经营性净收入达到1341元,同比增长32.8%,增加428元,增加额占家庭总收入增加额的18.6%。三、财产性收入潜力大。财产性收入11元,同比增长266.7%,增加8元,年内银行存贷款利率六次上调,证券市场持续走红,股票、基金、有价证券开始进入居民家庭,且增长较快。四、转移性收入成为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2007年,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地方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使全旗企业退休人员按时领到了养老金,同时政府及时提高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扩大了覆盖范围,出台价格补贴措施,弥补物价上涨对低收入户居民生活的影响。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1559元,同比增长20.4%,增加264元,增加额占家庭总收入增加额的11.5%。
二、城镇居民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居民收入过多依赖于工资性收入。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类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75.8%,是收入构成的主体,转移性收入占16.1%,经营性收入占13.8%,财产性收入仅占0.1%左右。工资性收入过分依赖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及增长,缺乏有效的增长机制。
(二)与全国、全区、全盟绝对数差距明显。2007年,全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全区、全盟平均水平分别低4082元、2674元、621元,但增长率(未考虑价格因素)分别高出10.7、8.4、5.5个百分点,绝对额分别高出87元、94元、226元,可以说差距在缩小,但相差仍然很大。
(三)收入不平衡矛盾突出。一是高低收入差距幅度太大。从最低和最高收入户的资料看,2007年全旗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37元,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37元,相差15400元,幅度达到3.1倍。 二是区域间、行业间差异较大。2007年,全盟13个旗县市区中,二连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为15818元,比最低的太旗9110元高出6708元;与我旗相比分别相差6114元和594元,达到万元以上的分别是二连、锡市、东乌、西乌、黄旗、蓝旗,低于我旗的分别是阿旗、乌拉盖、多伦、太旗,我旗位居第九位。 2007年,我旗19个行业门类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0377元,仅有农林牧渔业、金融和保险业、科技和地质勘查业、卫生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个行业达到这一水平,且收入最高的行业(金融和保险业)报酬为最低行业(房地产业)的1.5倍。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前提,就是建立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全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接近或达到全国、全区、全盟平均水平,无论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还是增加额都必须快于和高出他们的水平(由于基数小)。从目前的情况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体仍然是工薪收入,因此,必须首先抓好老百姓的工薪收入,支持和鼓励老百姓投资创业,抓好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稳定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转移性收入。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快国民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居民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2003年“蓝旗会议”以来,全旗经济增长进入了快车道,但综合实力还不够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物质基础和手段仍很薄弱。必须下大力气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增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不断增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并在公共财政框架内优先安排百姓关心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方面支出,在财力允许前提下,大力提高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旗城乡居民收入赶上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二)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就业增收。就业乃民生之本、收入之源。没有充分的就业,收入的增长就是一句空话。就业问题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关键问题,目前,全旗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与牧区转移进城劳动力剩余同时存在,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必须通过经济发展带动和扩大就业。在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支持和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努力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关注下岗失业“4050”人员等低收入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大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拓宽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在离退休人数和享受低保人数相对稳定且收入增长水平比较缓慢的情况下,转移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将越来越小,所占比重也将逐步缩小,经营性净收入将成为可支配收入强有力的支撑。必须创造更为宽松的创业环境,为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倍地关心、关注养家糊口的谋生型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支持和鼓励创业型的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帮助他们做大做强。
(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使其成为拉动可支配收入的新亮点。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针对我旗的实际情况,要努力拓宽投资渠道,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百姓有更多的机会,更加方便地获取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险收益及靠财产营运获得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鼓励城乡居民投资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让更多的城乡居民成为投资者,增加财产性收入。
(五)完善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质量,实现保障富民。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关心、关注低收入群体,努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和保障水平,实现收入在不同收入阶层共同增长,带动全社会整体富裕程度上升,在优先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
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家庭总收入(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扣除经营性支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苏尼特左旗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