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平均收益率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地方财政收入占地方GDP的比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指标,它能粗略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GDP的真实性。GDP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增加值的总和,主要用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增长速度,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人均GDP评价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富裕程度。财政收入作为国内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长时期内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长,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高低与财政收入的增长高低大体上应呈正比例关系。当财政收入的增长快于GDP的增长,财政平均收益率将会提高,当财政收入的增长慢于GDP的增长,财政平均收益率将会降低。一般来讲,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应逐步提高。
一、2003年以来东乌旗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现状
2003年以来,东乌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全力打造畜牧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口岸贸易和旅游业为支撑的经济框架。以矿产采选,煤电和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走出低谷,步入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快车道。
(一)财源现状。2007年完成财政收入3.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2亿元,五年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36亿元,年均增长86.5%,在全盟12个旗县市区排序第4位.财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东乌旗经济基础还很薄弱,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优越的区位、资源优势没有充分转化成为经济优势。财政仍属典型的“吃饭财政”。财政现状突出表现为财政增收的基础薄弱,财源结构单一,增收渠道狭窄,政府债务持续增加,财政偿还压力和债务风险较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源建设后劲还未很好显现等。
(二)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情况。2007年,全旗实现生产总值26.77亿元,五年增长18亿元,年均增长34.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年均分别增长11.7%、41.4%和26.6%,三次产业构成比从2003年的47:37:16调整为2007年的22:59:19,实现人均GDP达37700人民币(折合5000美元),年均增长25.9%;GDP总量在全盟排序第4位(人均GDP排第2位);2007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42亿元,年均增长86.5%,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由2003年的2.9提高到2007年的9.03,财政收入结构调整取得进展。2007年全旗工业税收对财政的贡献率因到64.4%。三次产业的发展趋势更加合理,受国家取消农特税和农业税等因素的制约,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依然偏低。
(三)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基本判断。财政平均收益率,即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一般来讲,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应逐步提高。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财政平均收益率的一般在40—50%左右,个别国家如北欧发达国家瑞典,它的财政平均收益率高达60%,发展中国家一般为20—30%左右,世界平均水平为30%左右;我国在10—19%之间,这些平均水平是财政与经济基本处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区间,是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界定的主要依据是:国际上发展中国家一般水平在17%左右。税费改革后,我国财政收入统计范围与国际发展中国家相同,理论上讲,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应与发展中国家持平。我们利用动态分析的方法,界定出在以速度型为主要特征的经济运行条件下,东乌旗财政平均收益率从2003年到2007年只在2.9-9.03之间,地方财政如果扣除近1亿元的非税收入,全旗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足8%。无论纵向分析还是横向对比,财政收入状况与GDP的比例明显不合理,揭示了财政收入(或者构成财政收入的主要税收)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经济运行质量不佳,政府宏观调控力量不足,与全国、全省整体发展态势相偏离,形势不容乐观,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影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因素分析
全旗地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之所以偏低,是因为在促进GDP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力量对比中,促进GDP增长的因素力量长期大于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力量。
(一)财税体制改革。国家取消农特税和农业税后,纳税范围基本上集中在第二产业,第一、三产业的税种较少、税负较轻,造成2002年全旗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两税”取消后,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农牧业四税转变为以工业为主导和第三产业产生的营业税等工商各税。除矿产采选业等一些大项目相继建设对财政能有较大贡献以外,财源建设后劲严重不足,在同一时期内,全旗有10亿左右的GDP不提供财政收入,他们主要集中在第一、三产业。
(二)产业优势与资源优势不相称,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单位GDP创造的财税收入低。虽然从2003-2007年,全旗GDP每增长35.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6.5%左右,但就目前仍低于全盟平均财政收益率13%的4个百分点,这与全旗产业优势与资源优势不相称,主要体现在第一产业大而不强,产业优势不明显,农畜产品附加值低,但第一产业增加值的不断增长又促进了GDP的增长;第二产业基础薄弱,工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好的工业企业少。而消费主战场的第三产业不发达,长期以来提供的税源散而小,口岸贸易和旅游作为服务行业的支撑产业还未能发挥出很好的效益。
(三)固定资产投资质量不高,经济体内的投资效益较低,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推动力偏弱,导致GDP的增长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不同步。从发展阶段看,东乌旗属于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小,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正处于打基础的重要时期,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GDP也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是加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和条件。目前东乌旗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低是特殊经济发展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从投资方向看,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的规模相对较大,如:水、电、路等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从投资效率上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产出比较低。这种现状大体反映了东乌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短期内相对较高,但投资的质量不高、投资创税能力较弱的特征。
(四)进出口贸易总额快速增长,但外贸提供的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口岸的常年开放使过货量,贸易总额,关税成倍增长,2007年进出口货物量达到17万吨,进出口贸易额超过5亿元,完成关税近亿元,但真正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几乎为零,东乌旗的口岸目前还只是处在提供过境服务的通道阶段,旗内还没有形成真正从事对外贸易的有实力的企业;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对外开放口岸的基础设施,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外地外商投资经济建设,使全旗的GDP不断攀升,但是,由此产生的许多税收被向上转移(口岸产生的各种税收),同时,由于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来自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虽然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但实际缴纳的税收较少。
(五)其它原因。一是非税收入挤占财政收入现象比较严重。非税收入包括预算外资金收入、各项收费和基金,2007年非税收入达到1.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一半以上;二是非国有经济对经济总量的影响正在加大,但税收贡献率却提高得不多;三是部分企业和个人纳税意识不强,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导致税收的“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存在,税收征管部门的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几个主要税种,中央、省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享,而这一比例经过多次调整后,地方所得的比例越来越小,直接拉抵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五是某些行业有增加值,对GDP贡献很大,但这些行业无税或含税很少,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很小。如城乡居民自有住房增加值及教育、文艺等其它文化产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增加值主要由工资性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构成。上述行业实现的增加值占GDP比重较大,但政府财政从中得到的税收却很少。
三、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几点建议
1、提高现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运行质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过技术革新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资源整合战略,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2、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优化内部环境,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提升口岸对外的影响力,积极研究边贸政策并采取多项有力举措鼓励有实力的外贸企业来东乌旗投资兴业,提高口岸对财政的贡献率。
3、加强税源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收,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另外也要实行税务征收公开制度,确保税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