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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锡盟统计局党组整改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通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严守纪律,全力配合,确保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实行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6月15日至7月17日,盟委第五巡察组对盟统计局开展了巡察。这次巡察工作是盟委对统计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对统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使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上级的方针政策,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对加快统计改革发展,健全统计系统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
我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明确政治定位,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查找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主动支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如实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材料,诚实回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配合巡察搞好服务。
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从大局出发,以对组织、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整改,到今天,整改仍在继续,但“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规矩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明显改进。
二、提高认识,直面问题,制定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到人到位
2017年9月5日,盟委第五巡察组向盟统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盟统计局党组直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认识上强化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严密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把盟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抓到底,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深刻反思,带头抓好整改。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动担当,各领其责、各司其职,协同抓好整改。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对盟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线路图和时间表,以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措施,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到人到位、取得实效。
三、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形成长效,确保了整改落到实处
2017年10月25日,我局党组制定了《关于锡林郭勒盟盟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锡盟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锡统党组字〔2017〕12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见效的要抓紧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健全制度,已经整改的要及时“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党组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搞清前因、肃清后果、厘清责任,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要求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政绩观教育,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也要有长久立的机制,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在严守规矩上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章立制,抓长远和调整严管,抓当下的工作措施,调整了相关科室人员,改进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职工思想状态明显好转,同时从党组抓起,要求党组成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几个月来整改工作都落到了实处,推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成效。
具体整改工作成效附后。
中共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党组
2018年3月26日
锡盟统计局整改工作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8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并研究中共锡盟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初步意见,研究整改事宜。
二是2017年9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完善我局后勤管理、考勤等51项制度。
三是2017年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盟委第五巡察组对盟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对10条反馈意见做了逐一解读。
四是2017年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继续研究盟委第五巡察组对盟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立规矩,抓组织重建设,进一步筑牢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党组工作凝聚力和执行力。
五是制定了《锡盟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了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
六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通过抓学习制度,抓组织建设,筑牢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3月17日学习了公务用车改革、婚丧嫁娶相关规定。3月28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3月30日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自治区干部大会精神。6月份学习了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8月21日学习了《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9月5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等精神。9月19日学习盟委党建工作“1+3”制度体系。9月份、10月份党组成员两次学习了《“两学一做”专题解读》。12月份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等。
七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
(2)在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存在大额资金使用不经过党组会议研究的情况。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修订完善了我局“三重一大”制度,杜绝今后出现大额资金使用不经过党组会议研究的情况(制度规定“原则上,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以上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整改后工作中出现的冬季牧业普查经费、办公室搬迁、办公设备购置及职工年度体检费用等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贯彻《统计法》和中央、自治区及盟委相关要求不到位。近几年没有专门开展统计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
牵头领导:李增银
牵头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
二是2017年12月19日下发文件召开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会议(锡统办字〔2017〕31号)。盟统计局各科室就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制度(科室要点)进行了培训和布置。各旗县统计局局长和各专业人员及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三是召开全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培训会议,各旗县统计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四是2017年7月11日印发《关于在全盟统计系统和调查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调查制度专题培训的通知》(锡统办字〔2017〕13号),组织盟、旗、乡镇三级统计机构人员及辖区内全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各旗县市区统计局分别汇报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调查制度专题培训班情况。
五是建立了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制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干部学习法律制度》)。
(4)统计数据管控机制还需要完善,在工业、投资方面有数据失真现象。
牵头领导:杨立林、郭峰
牵头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统计数据管控机制,传达了3个相关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4起直接核查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自查工作的通知》)
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6项制度(《锡盟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问责制》《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制度》《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论证制度》)。
三是2017年8月22日举办全盟统计数据联审及业务培训会议(锡统办字〔2017〕14号)。会议由各旗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人员,以及发改、经信、交通、住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近80人参加。会上,工业专业进行了《数据全程留痕制度》培训,投资专业进行了《全盟统计数据联审》培训。8月25日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专项自查(锡统办字〔2017〕17号),对贸易专业统计内容及制度和报表进行了培训。
四是投资建立了项目核查报告制度(如2017年7-12月对各旗县上报的投资数据进行评估、查询,对投资主体有误、超范围项目等进行核查、核减,共纠错纠偏31个项目,涉及当年投资5.45亿元)。
五是与26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共同提升数据质量公约》,进一步净化统计环境,提升统计行业的自律意识。
(5)满足民生统计要求方面还有较大缺口,统计系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牵头领导:郭峰
牵头科室:综合科、社情民意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了2017年前三季度锡盟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回答了民生方面的问题。
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统计外网等媒体平台发布“统计分析”“专题报告”等统计产品,提高统计为民服务意识。撰写发布了多篇有关民生方面的分析报告(如《我盟民生发展指标与全区各盟市横向对比分析》《锡盟70年农牧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网购环境下我盟消费净流出现象探究》《“互联网+”让外卖模式“烧”起一把火》)。
三是民调中心围绕社会和百姓关注的问题,每年开展专题调查10次以上(锡盟公安部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锡盟消费者维权情况调查、愈演愈烈的人情消费该“刹车”了、锡盟全民阅读情况调查、锡盟贫困户生产生活现状调查、网购日渐成为锡盟百姓的主流消费方式、当前全盟农牧民生产面临诸多困难 亟待解决、推进质量强盟战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锡盟出租车服务质量亟待提高、人民的名义 人民的期盼、狠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软环境促锡盟旅游产业大发展)。
二、党的建设方面
2、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
(6)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方面还不够,不重视党建工作,在落实盟委有关党建工作“1+3”制度体系建设要求方面存在差距。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党建工作“1+3”制度。2017年9月19日,统计局党组学习盟委党建工作“1+3”制度体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的暂行规定》)。
二是加强学习,正确履行党组工作职能,把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使党建工作成为统计事业发展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引。2017年5月15日学习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石国亮“锻造有理想有信念的马克思主义政党”;7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9月6日在支部全体会议上传达了自治区统计改革发展务虚会议精神;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盟委第五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党组书记杨立林对反馈的10条意见逐一解读,党组成员进行了讨论。
(7)2017年上半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按照我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一年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7年11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融入统计各项工作中去,融入到全面管理的各项环节中去。
(8)“三会一课”制度没能较好地落实。
牵头领导:李增银
牵头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党组、党支部以集中学习、领导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会议和党员活动等,加强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的教育培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是通过党支部每周四的学习会、“微信党建之窗”、“党建+电子书屋”网上阅读等平台,以及领导干部积极带头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抓好专题研讨和心得体会撰写等,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如:党组书记杨立林在观看《辉煌中国》后撰写了《今天的中国人是值得骄傲的》观后感,在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大精神时撰写了《再读<愚公移山>》。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峰撰写了文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遵循做好本职工作》。副科长王飞撰写了文章《志存高远 脚踏实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
(9)2016年党支部没有学习记录,2017年至今没有召开支委会。
牵头领导:李增银
牵头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整理了2016年党支部学习笔记。
二是于2017年2月23日和11月30日分别召开了两次支委会,着力将各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全年召开11次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
三是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监督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12项党内相关制度,着力将各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努力推进全局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3、全面从严治党从认识到行动还未形成自觉,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
(10)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郭峰、石宏斌
牵头科室: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2017年9月19日、9月28日和11月13日三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完善我局《一岗双责制度》,会上强调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管理好队伍的同时抓好业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岗到人。
(11)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完备。没有制定任职廉政谈话制度等。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郭峰、石宏斌
牵头科室: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11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制定完善了《锡盟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锡盟统计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锡盟统计局首问责任制》《锡盟统计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锡盟统计局服务承诺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三是2017年10月13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增银与三名新提任副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心谈话。
四是绘制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流程图》《统计行政处罚流程图》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流程图》。
五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学习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通过学习绷紧思想教育的防线,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用好正反两方面教材,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法治德治有机统一、形成良性互动。
(12)对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不及时批评教育。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
牵头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
二是2017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多次不参加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两名党员进行谈话教育。会后,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李增银与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左文静、恩和分别进行谈话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4、议事决策规则不规范
(13)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内容界限不清。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决策问题。如:研究大额资金分配事项,就通过局务会研究确定。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盟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会上议定规范会议议事规则,会前做好议事区分,避免出现会议内容不清,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特别是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锡盟统计局《会议制度》,按照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各项流程召开相应会议。
三是2017年11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中“重大资金使用”和“人事调动”方面的事宜。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5、存在为了统计数字拉关系问题
(14)为了避免统计数字被“砍”,存在“跑”数字的现象。
牵头领导:郭峰
牵头科室:综合科、工业科、投资科及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4起直接核查的统计弄虚作假案件及处理情况的通报》、自治区统计局印发的《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认识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责的重要性,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避免出现为了统计数字不被“砍”,而向上“跑”数、“要”数等“人情数”的现象发生。
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政务公开,2017年7月25日举办了上半年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2017年11月22日“政风行风热线”专题直播节目中,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峰就锡盟统计局依法依规统计、提升统计服务效能等方面向社会大众做了公开承诺。
三是2017年7—12月份我局针对锡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撰写了核查报告。
五、选人用人方面
6、在干部选拔提任动议环节,没有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
(15)如:在2015年7月28日、2016年8月29日、2017年2月27日党组开会讨论干部任免动议事项,记录中只注明“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并举手表决”、“党组成员及参会人员讨论”、“局党组成员意见统一”。没有讨论过程及各自意见。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盟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这一问题,会议议定:完善《会议制度》相关事项,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在今后的干部选拔担任动议环节以及其他会议上,记录人要详细记录讨论全过程及各成员意见。
二是2017年8月7日、9月8日、11月21日召开的党组会议,详细记录了人事动议环节。(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记录、《关于王飞等三名干部调任公示情况的报告》等材料)
7、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
(16)科室负责人任职时间过长,有的已20多年。重要岗位人员退休,不及时提任补充。编制管理混乱。事业、参公人员、公务员编制混用,人员混岗现象突出。招录人员时,没有按要求从统计工作专业角度考虑招录符合条件的人员。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9月11 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对科室负责人任职时间过长的同志进行轮岗,张金梅任综合科科长、魏静波任能源科科长、杨泽任服务业科科长,左文静任贸易科科长、焦彦仕主持数管中心工作;秦秀芳到人口科做劳动工资报表,王飞到综合科工作、姜楠调训综合科、贺瑛瑛和韩焱冰去社情民意科;新考入的2名大学生郑安琪到贸易科工作、黄晓燕到社科文科工作,魏丁到服务业科工作。
二是2017年10月12 日召开党组会对我局混编混岗情况进行研究,就现状进行了说明。(附关于盟统计局存在混岗问题情况的说明)
三是2017年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招录事宜,明确了今后的招录考试要限制经济、统计类专业参加招考,或从基层遴选从事过统计专业的在编人员。
六、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及盟委7个方面的实施细则方面
8、对机关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松、软
(17)公务用车使用、公款接待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纪律松弛,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出勤管理方面监督不严,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同志经常请假。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完善后的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后勤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公务接待工作规则》《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出勤管理监督。(附9-10月单位职工出勤统计表、国庆节期间值班表)
二是就个别同志经常请假这一情况,党组书记杨立林和分管领导、副调研员朱海明与左文静进行了谈话,责令其立刻改正。
(18)财务管理不严,审计中发现以收据代替发票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违反财务纪律,划拨业务经费用于个人医药费补助。
牵头领导:杨立林、李增银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8月7日召开第3次党组(扩大)会议,讨论一把手分管财务工作整改事宜,会议议定发函请审计局进行内部审计,审计后班子重新调整分工。
二是2017年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出现以收据代替发票入帐行为。
三是因审计短期内无法进驻我局,2018年3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峰暂时分管财务工作。
四是我局划拨业务经费5万元给锡林浩特市统计局,锡林浩特市统计局没有将此业务经费用于个人医药费补助。(附关于向锡市统计局划拨经费情况的说明、锡市统计局证明、盟统计局转账支票存根、锡市统计局进账凭证、锡市统计局支出明细)
9、公款吃喝问题禁而不绝
(19)班子成员在工作中有参与迎来送往的吃喝现象。此方面的具体事例已通报给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牵头领导:杨立林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2017年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事宜,班子成员表态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公务接待工作规则》,杜绝参与迎来送往。
10、违规发放补贴
(20)违反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稿费发放标准,属变相搞福利。局领导不写稿件,只审看稿子也拿稿费,给领导写讲话稿也给发补贴。
牵头领导:郭峰
牵头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2017年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讨论决定立刻停止稿费发放,制定合理合规的分析评选奖励制度。
二是2018年2月26日召开局务会议,对《锡盟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讨论。(附《锡盟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鼓励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