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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锡盟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375元,工资水平位居全区第10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6191元。与全盟2019年的40862元相比,增加513元,增长1.3%。
分行业门类看,城镇私营单位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有7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盟平均水平,分别是采矿业58076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5699元,建筑业50115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8239元,制造业4545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154元,金融业43442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教育业2589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210元和房地产业32243元。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
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锡林郭勒盟统计年鉴-2020》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