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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盟具有依法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一)是否有拒报、迟报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是否有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统计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六)是否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的行为;
(七)是否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八)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必要性,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抓好工作部署,确保执法检查实现预期成效。统计调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执法,务求实效。为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取得成效,要严格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按照统计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