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2024年1月1日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普查对象是我盟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面向一套表单位
面向非一套表单位
面向个体经营户
为方便广大普查对象及时咨询普查登记相关事项,现将各旗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