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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07-0/2020-0004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统计局 信息分类:决策信息\公报, 通知
概述: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6-10 00:00:00 公开日期:2020-06-10 16:18:2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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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6-10 16:18 浏览次数:

锡统函字【2020】12号

各旗县市(区)统计局: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着力提升全盟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锡林郭勒盟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锡统字[201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在全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调查单位真实性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检查范围

  以所有一套表企业为总样本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0年6月至9月,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进行检查。

  四、检查组组成

  本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由锡林郭勒盟统计局直接组织实施,局党组统一领导,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有关业务科室依照职责进行分工配合。检查组人员由锡盟统计局按照《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本次执法检查共分3组,抽调16名执法检查人员和相关专业科室工作人员。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由聂文喆担任执法组组长,负责本组各项执法活动(调查取证、文书整理、平台录入)。

  第二组:负责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由孙岩担任执法组组长,负责本组各项执法活动(调查取证、文书整理、平台录入)。

  第三组:负责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由孙立斌担任执法组组长,负责本组各项执法活动(调查取证、文书整理、平台录入)。

  五、检查内容

  一)统计单位的真实性。统计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企业标准,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

  (二)指标数据来源的合法性。上报统计指标数据是否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获得,是否独立填报统计资料,是否与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相符。

  (三)主要统计指标的准确性。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等。工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检查指标为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

  六、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工业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餐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三)批零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四)服务业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五)房地产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六)建筑业专业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及统计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19年年度利润表(含分支机构)

  4. 2019年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分支机构)

  5. 2019年年度财务总账、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含分支机构)

  6. 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原件和复印件。

  检查时需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并提供企业公章。

  (七)纪律要求

  1.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2.遵守纪律。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现场工作中,注意记录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便于后期归纳总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

  3.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