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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1165907-0/2018-000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统计局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报告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18-09-11 00:00:00 公开日期:2018-09-11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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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11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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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盟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盟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盟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盟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全盟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盟情盟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各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盟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盟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和指导全盟各旗县市(区)统计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盟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盟委、盟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盟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旗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全盟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盟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盟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旗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盟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盟委、行署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锡盟统计调查中心,锡盟统计普查中心,事业单位1个,锡盟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0名。现实有在职人员共计54名,退休人员26,遗属2名,年末机构数1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统计局年初收入总预算安排1016.3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125.41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经费。本年调整预算86.19万元 ,其中2万元为盟派驻区贫旗县脱贫攻坚督导组人员工作经费;27.84万元为冬季牧业普查航拍抽查畜牧经费,追加增人增资工资及住房补贴56.35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393.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02.5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0.95万元;支出总计1,393.5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7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9.00万元,增长5.20%;支出总计增加69.00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一是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冬季牧业普查费用;二是增加了新老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0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55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3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6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4万元,占72.00%;项目支出352.66万元,占28.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3.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0.95万元;支出总计1,393.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2.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0.43万元,增长5.30%;支出增加70.43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一是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冬季牧业普查费用;二是增加了新老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14万元,占72.00%;项目支出352.66万元,占28.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06万元、津贴补贴202.45万元、奖金14.8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6.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6万元、退休费163.4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35万元、住房公积金48.82万元、购房补贴93.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6万元,较上年增加9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新老职工住房补贴;公用经费7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3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7.75万元、维修(护)费0.72、会议费4.47万元、培训费1.17、公务接待费2.29,劳务费0.21万元、福利费1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1万元。较上年减少13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印刷费培训费等支出计入项目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6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的6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局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占86.60%;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占13.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维护,车均运维费14.80万元,较上年减少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29万元,接待33批次,共接待1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统计部门领导业务指导、调研、检查工作及下级统计部门工作汇报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9万元,比2016年减少131.95万元,降低62.40%。主要原因是:一、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二、与上年相比,印刷费培训费等支出计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1万元,比2016年增加90.01万元,增长335.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用于农业普查用无人航拍机82台,共计110万元,图像识别软件一套,4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四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个,项目绩效目标三个,分别为第三次全国农牧业普查、社情民意调查经费、全盟人口变动情况抽样经费。绩效目标全部录入项目库,绩效目标按要求从申报到自评,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云骥    联系电话:0479-8210909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统计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