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锡盟统计局围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在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致电锡盟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479-82109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条例》和《锡林郭勒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地完成了上级交办以及我局自身的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条,其中政务类信息247条,业务类信息71条,新闻发布会4条。具体为工作动态168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法规28条,政策解读15条,财务公开(预决算公开)3条,统计公报8条,统计年鉴1条,月度数据9条,发布与解读71条,新闻发布会4条。
(一)主动公开
1.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锡盟广播电视台、锡林郭勒日报等盟内主要媒体参加。会上,锡盟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对我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2.锡林郭勒统计微讯影响力显著增强,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全年推送信息631条,全年累计阅读量14万余次。
3.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年度预决算公布报告、公开锡盟统计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未收到锡盟人大、政协代表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锡盟统计局门户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审核流程管理,确保发布的统计信息安全可靠。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为工作小组成员。办公室、综合科、法监科、数管中心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做到从源头认定、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以及定期审查全过程有章可巡。2020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在去年改版升级的基础上将部分栏目进行了小幅优化设计,创建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题,并结合学习强国、抗击疫情、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保密安全等工作开设了宣传链接。2020年锡盟统计局共有12条公众留言,针对留言需求提供了锡盟统计局掌握的统计数据和其他业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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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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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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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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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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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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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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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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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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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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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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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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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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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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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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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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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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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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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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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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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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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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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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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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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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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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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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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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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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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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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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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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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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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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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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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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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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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仍需改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加强。二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阅、了解的渠道和形式。
(二)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全局上下关心、支持、共同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介,推进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